您好,欢迎来到达言教育。
搜索
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请问土地计入哪里

请问土地计入哪里

来源:达言教育


(1)交纳土地的企业应在“应交税金”科目下增设“应交土地”明细科目进行核算。

(2)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、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企业,技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土地,应分别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:

主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,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,借记“经营税金及附加”(房地产开发企业)、“经营税金”(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)、“营业税金及附加”(股份制试点企业)、“营业税金”(对外经济合作企业)等科目,贷记“应交税金——应交土地”科目。

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,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,借记“其他业务支出”[工业、农业、商业、运输(交通、民航)、邮电、施工企业,外商投资工业、农业、商业、交通、施工企业]、“其他营业支出”(金融企业)、“营业税金及附加”

(旅游、饮食服务、保险企业、股份制试点企业)、“营业税金”(对外经济合作企业、外商投资租赁、旅游企业)、“内部供应和销售支出”[运输(铁路)企业]、“其他营业税金”(外商投资银行)等科目贷记“应交税金——应交土地”科目。

土地清算规程

土地清算,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土地清算条件后,依照税收法律、法规及土地有关规定,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税额,并填写《土地清算申报表》,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,办理土地清算手续,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缴纳土地税款的行为。 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应缴纳的土地税额,保证清算申报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。

土地预缴

土地预缴:

1、按照《土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六条规定,“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,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,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的,可以预征土地,待该项目全部竣工、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,多退少补。”

2、预征是按预售收入乘以预征率计算,预征率由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核定。按照目前房地产税收,开发商需缴营业税、土地等。

3、土地简单理解就是开发一个项目获得的利润部分,这部分利润将按一定比例缴税。

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

Copyright © 2019- dayanchu.com 版权所有

违法及侵权请联系:TEL:199 18 7713 E-MAIL:2724546146@qq.com

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